液体胶装置技改扩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66056F | 建设单位法人:苏琳 |
张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工业路37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液体胶装置技改扩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18.0273 纬度: 36.9881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23 |
淄环审〔2022〕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3-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85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66056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3MA3EJERGX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3EJERGX2 | 竣工时间: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论坛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液体硅橡胶6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液体硅橡胶5000吨 |
1000t/a液体硅橡胶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液体硅橡胶生产以乙烯基硅油和气相白炭黑 为主要原料 ,加入助剂及六甲基二硅氮烷使物料进行充分混合,充分混合后物料真空脱出低分子物质及水分后生成液体硅橡胶基料。 基料加入铂催化剂等充分搅拌生成液体硅橡胶A胶,基料加入抑制剂乙炔基环己醇、含氢硅油等充分搅拌后生成液体硅橡胶B胶。 | 实际建设情况:液体硅橡胶生产以乙烯基硅油和气相白炭黑 为主要原料 ,加入助剂及六甲基二硅氮烷使物料进行充分混合,充分混合后物料真空脱出低分子物质及水分后生成液体硅橡胶基料。 基料加入铂催化剂等充分搅拌生成液体硅橡胶A胶,基料加入抑制剂乙炔基环己醇、含氢硅油等充分搅拌后生成液体硅橡胶B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技改扩产项目废气主要为白炭黑计量罐废气、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混料过程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及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混料过程废气由捏合机上方配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水洗进行预处理,白炭黑计量罐废气由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气与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一并管道输送至在建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烟气经“SNCR+旋风除尘+半干式 急冷+戈尔脱硝布袋除尘器+急冷除尘+酸回收+水洗+碱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 DA087)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 。应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控制要求。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3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飞灰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勘查,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项目(一期)废水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项目(一期)废水、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全****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不外排。 经现场勘查,项目(一期)废气主要为白炭黑计量罐废气、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混料过程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及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混料过程废气由捏合机上方配套布袋除尘器+冷凝+二级水洗进行预处理,白炭黑计量罐废气由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气与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一并管道输送至四期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经“SNCR+旋风除尘+半干式急冷+戈尔脱硝布袋除尘器+急冷除尘+酸回收+水洗+碱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88)排放。四期焚烧炉于2023年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一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主要成分是VOCs。通过采用密闭投加VOC物料,密闭空间操作,实施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 项目(一期)主要噪声源有气动隔膜泵、真空捏合机、双行星搅拌机等设备。噪声水平一般在80~95dB(A)之间,防治措施如下: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器,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 (3)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胶、焚烧炉新增飞灰、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生活垃圾。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后作为原料使用;废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772-003-18,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经现场核实,混料过程废气由捏合机上方配套布袋除尘器+冷凝+二级水洗进行预处理,相比环评设计,增加冷凝,处理废气效果更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 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进一步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 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1)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 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 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21.5803 | 0 | 0 | 0 | 0 | |
0 | 0 | 1.3833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0222 | 0 | 2.819 | 0 | 0 | 1.022 | 0 | / |
7.5556 | 0.626 | 75.369 | 0 | 0 | 8.182 | 0.626 | / |
3.0735 | 0.454 | 15.7519 | 0 | 0 | 3.528 | 0.454 | / |
0 | 0 | 120.713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接纳水质标准 | 项目(一期)废水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全****处理站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口pH为6.7-6.9、化学需氧量最大为38mg/L、氨氮最大为1.22mg/L、总氮最大为12.7mg/L、BOD5最大为9.5mg/L、硫化物未检出、挥发酚最大为0.04mg/L,AOX最大为0.145mg/L,总氰化物、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类最大为0.21mg/L、总铜未检出,悬浮物最大为33mg/L、氯化物最大为788mg/L、氟化物最大为1.20mg/L、全盐量最大为1510mg/L、总磷最大为0.16mg/L,总有机碳最大为19.1mg/L,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接纳水质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7标准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5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等 | 经现场勘查,项目(一期)废气主要为白炭黑计量罐废气、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混料过程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及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混料过程废气由捏合机上方配套布袋除尘器+冷凝+二级水洗进行预处理,白炭黑计量罐废气由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气与六甲基二硅氮烷中间罐真空废气、捏合脱低冷凝不凝气、搅拌机真空废气一并管道输送至四期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经“SNCR+旋风除尘+半干式急冷+戈尔脱硝布袋除尘器+急冷除尘+酸回收+水洗+碱洗+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88)排放。四期焚烧炉于2023年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一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主要成分是VOCs。通过采用密闭投加VOC物料,密闭空间操作,实施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mg/m3、ND、7mg/m3,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焚烧炉排气筒出口HCl、二噁英、CO、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3mg/m3、0.077ng-TEQ/m3、ND、0.039mg/m3,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要求(氯化氢:60mg/m3;二噁英:0.5ng-TEQ/m3;CO:100mg/m3;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2.0mg/m3);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94×1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60mg/m3,3.0kg/h);臭气浓度最大724,三甲胺未检出,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7mg/m3,排放速率为8.5×10-3kg/h,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及《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0-5kg/h,臭气浓度最大为630,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59×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60mg/m3,3.0kg/h);危废库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71×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60mg/m3,3.0kg/h);危废库废气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最大为851,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2000)。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器,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 (3)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62.8dB(A)、53.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 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 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飞灰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胶、焚烧炉新增飞灰、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生活垃圾。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后作为原料使用;废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772-003-18,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真空泵油及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企业须进一步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 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本项目(一期)已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检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生产装置区设环形沟,环形沟闭合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配有专职安全员定期全厂的设备、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安全生产情况予以检查;设置物料的紧急收集装置;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本项目最大事故废水量为3212m3。依托厂区现有的二座总容积分别为3000m3、3400m3事故水池及一座5000m3事故水罐,事故水池容积能够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 ****建设了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已进行修编,并已备案(备案编号370321-2023-112-H)。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依托在建危废焚烧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依托危废焚烧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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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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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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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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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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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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