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瓦乡防洪堤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127MB1K10348Y | 建设单位法人:李理 |
李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地区**县瓦乡防洪堤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96.68669,96.68429 纬度: 30.25567,30.250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6-23 |
昌环发〔2017〕6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6.89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2127MB1K1034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2127MB1K10348Y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1-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3DaWO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防洪堤总长1176.4m,河道清淤长度670m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总长1176.4m,河道清淤长度670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施工放线: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测放防洪堤的开挖线,并每隔10—15m用木桩定位。 ②围堰导流:根据工程布置特点,项目采用围堰导流施工。在大部分工程河段,地势平坦,河谷较为开阔,可采用顺岸边填筑围堰的方式进行施工。围堰迎水面坡比为1:2,顶宽0.5m,迎水面设防渗土工膜及编织袋进行防护。 ③清理地表和边坡:先人工清除地表的杂草、垃圾等固废,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固废。 ④基础开挖:根据设计的防洪堤尺寸,采用人工和机械(挖掘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开挖,挖方堆放于堤线内侧用于构筑施工围堰,后期用于主体工程基础回填利用和堤背回填。 ⑤堤身和渠身填筑:填筑材料主要利用工程开挖料,推土机平整,自行式振动碾压实。堤身和渠身填筑按作业内容分为铺料、碾压及质检,用进占法铺筑,推土机平仓,铺料厚度约0.5m,振动碾碾压,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振动碾碾压不到位的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斜坡采用斜坡碾,下坡静碾,上坡动碾,各2~4遍。 ⑥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砼拌和机拌制,用胶轮手推车运至作业点,人工入仓**仓,并采用人工边浇边压密实。混凝土雨季施工应及时查看当地的天气预报,使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整个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小施工工作面,逐段、逐片分期施工。基础施工时,防止河水流入防洪堤内。 ⑦混凝土养护:采用自然养护的方法养护新浇筑的混凝土,自然养护是在+5℃以上浇水养护,普通混凝土在浇筑后12小时以内即应覆盖,浇水保持湿润,浇水养护时间以达到28天强度的60%为度,每天浇水次数4~5次,最初几天次数还要适当增加。 ⑧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工程完成后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对场地内机械设备和建筑垃圾等进行清理。拆除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恢复原有用地功能。 ⑨河道疏浚长度为670m,以增加河道行洪断面,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河段疏浚主要以机械开挖为主辅以人工,与防洪堤建设同步进行,河道清淤料主要为沙砾石块,运至堤防后用作回填,临时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基坑废水一同收集至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放线: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测放防洪堤的开挖线,并每隔10—15m用木桩定位。 ②围堰导流:根据工程布置特点,项目采用围堰导流施工。在大部分工程河段,地势平坦,河谷较为开阔,可采用顺岸边填筑围堰的方式进行施工。围堰迎水面坡比为1:2,顶宽0.5m,迎水面设防渗土工膜及编织袋进行防护。 ③清理地表和边坡:先人工清除地表的杂草、垃圾等固废,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固废。 ④基础开挖:根据设计的防洪堤尺寸,采用人工和机械(挖掘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开挖,挖方堆放于堤线内侧用于构筑施工围堰,后期用于主体工程基础回填利用和堤背回填。 ⑤堤身和渠身填筑:填筑材料主要利用工程开挖料,推土机平整,自行式振动碾压实。堤身和渠身填筑按作业内容分为铺料、碾压及质检,用进占法铺筑,推土机平仓,铺料厚度约0.5m,振动碾碾压,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振动碾碾压不到位的部位,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斜坡采用斜坡碾,下坡静碾,上坡动碾,各2~4遍。 ⑥混凝土浇筑:采用分段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砼拌和机拌制,用胶轮手推车运至作业点,人工入仓**仓,并采用人工边浇边压密实。混凝土雨季施工应及时查看当地的天气预报,使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整个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小施工工作面,逐段、逐片分期施工。基础施工时,防止河水流入防洪堤内。 ⑦混凝土养护:采用自然养护的方法养护新浇筑的混凝土,自然养护是在+5℃以上浇水养护,普通混凝土在浇筑后12小时以内即应覆盖,浇水保持湿润,浇水养护时间以达到28天强度的60%为度,每天浇水次数4~5次,最初几天次数还要适当增加。 ⑧围堰拆除、清理场地及迹地恢复:工程完成后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对场地内机械设备和建筑垃圾等进行清理。拆除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恢复原有用地功能。 ⑨河道疏浚长度为670m,以增加河道行洪断面,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河段疏浚主要以机械开挖为主辅以人工,与防洪堤建设同步进行,河道清淤料主要为沙砾石块,运至堤防后用作回填,临时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基坑废水一同收集至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严格强化扬尘控制措施,严格规范施工行为、控制进出车辆速度,定期采取洒水作业,进出车辆应执行冲洗作业,运输车辆遮盖密闭。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施工期科学规范施工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和采取隔音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润滑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组织施工车辆运输;运营期加强管理和采取禁鸣、限速措施,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收集后外运作肥料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生产用水应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作业,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禁止外排。 4、加强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在指定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收集后清****填埋场。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工程占地、土地利用导致的局部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切实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预防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理场地内杂物,做好沉淀池和隔油池的回填工作;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宣传,禁止出现人为随意破坏植被等行为。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调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前期测量定位放线范围进行施工;现场调查期间,项目临时施工场地已进行迹地平整、草种播撒,项目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 (二)据调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土石围堰进行施工导流,现场已进行拆除;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河道;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厕所;验收期间,河道内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三)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 (四)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六)验收期间,现场临时建筑物已拆除,现场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项目施工期结束,播撒草籽后,需要监控植被恢复情况,植被恢复率低时,需进行补种,以尽量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环境现状。 ②做好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禁止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防洪除涝工程已完成主体施工并投入试运行。施工临时占地已经进行了平整,并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未出现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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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①在施工场地低洼处均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在每段防洪堤终点处各设置1座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民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1)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低洼处均设置了1个沉淀池,每段防洪堤终点处设置了1个沉淀池。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了施工对河道的扰动。 (3)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民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①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 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 ③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 ④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⑤项目施工期结束后,仍存在部分裸地,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因此施工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迹地裸露。 | (1)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适量洒水,大风天气增加了洒水降尘次数。 (2)项目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了帆布覆盖。 (3)施工过程中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未装载过满,车厢已加盖篷布。 (4)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未进行拌和作业。 (5)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及时进行了迹地恢复。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午间13:00~15:00及夜间23:00~8:00期间施工。 ③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敏感目标,并采取隔声措施。 ④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⑤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 ⑥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 (1)项目施工器械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未在夜间进行。 (2)噪声设备放置在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处,施工场地靠居民区一侧设置了高度为1.8m的围挡。 (3)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设立了减速禁鸣标志。 (4)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②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等集中收集,运至沟道低洼区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通过回收利用。 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瓦乡垃圾收集点处置。 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 项目施工期间拆除的围堰土石方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堤防回填,余方回填至堤防外侧作为乡村道路路肩;石料、砂等集中收集,运至沟道低洼区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通过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瓦乡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期间未出现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的情况。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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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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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陆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存在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已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地表生态,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期侵占动植物栖息地。区域陆生动物均有较强扩散能力,项目的施工将使区域内陆生动物迁移到别处,工程完工后周边陆生生物会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而迁回。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施工期主要保护对策如下: ①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保证施工后植被的恢复; ②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 ③保持水土,禁止排污,促进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保障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保护。 在落实上述措施后,不会造成该区域物种数的减少和种群结构的变化,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绿化工程对损失的生物量具有一定的恢复作用,对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轻。 (2)水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的建设会改变河道边缘水生生态环境,主要是减少河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原有水生植物的生物量。本项目建成后,水生生态环境会逐步稳定,区域水生生物得到一定的恢复。 ****工会影响河道边缘部分的生物量,但不会导致某一种类消失,本项目施工完成后,河道水生生态会逐渐恢复,因此,本项目不需针对河道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施工期间已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植被的恢复已落实。 (2)项目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伤害或捕食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的行为。 (3)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未出现排污情况,促进了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了保护。 (4)根据现场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造成较大环境污染及污染投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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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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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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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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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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