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一、项目名称:川塘社区服务公寓楼项目
二、招商人: ****
**市**区****经济**社
建设**方:陈国其及股东
三、项目地点:麓云路与咸嘉湖路交叉口西北角(八家湾小区)
项目规划总面积9997.65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
四、招商限价金额(最低年度租金):
1、确定对外招商底价为年度租金不低于328万/年,租期年限为15年,装修期12个月不计租金。本次招商为联合招商,根据****、**市**区****经济**社与**方陈国其及股东签订的协议的相关约定,承租方将年度租金按分配的物业比例付至各自指定账户(****、**市**区****经济**社41%,**方陈国其及股东59%)。年度租金分两次交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每半年(6个月)预付一次。
2、本合同期限内第1、2、3年租金不递增,以后每3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以此类推至租赁期限届满。即:第4、5、6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第7、8、9年租金在第6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第10、11、12年租金在第9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第13、14、15年租金在第12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5%,以此类推至租赁期限届满。
五、招商担保
1、要求提交招商保证金,招商保证金额:50万元,不计息。缴纳形式:现金转账。
不接受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开立的保函,****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不接受书面承诺。
采用现金转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岳****社区居民委员会
**市**区****经济**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4MEA17777XY
账户名:**市**区****经济**社
开户行:****商行天顶支行
账号:820********417220
地址:**市岳****社区川塘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德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在中标单位和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原路退回,或者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投标保证金转成租金或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商定。
六、合同起止期限
1、租赁期限:15 年,从装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15 年期限届满之日止。
2、装修期限:12个月,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从招租人将川塘服务公寓楼及附属设施按竣工联合验收后现状交付承租人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止。招租人免除承租人上述装修期限内租金交纳义务,但承租人应承担装修期限内的水电等其他费用。
七、招商资质条件
1、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
(5)近三个月指2024年9月-11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资产租赁或资产管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扫描****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现场踏勘
投标人获取招商文件之前须先踏勘现场。
联系人:彭毅159****6885、陈国其 189****2168
地址:**市岳****社区川塘路13号
九、获取招商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商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18 日起至2024年12月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获取招商文件。
2、获取招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17:00(**时间)。
3、获取招商文件的地点:****(**市**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0楼)。
4、本招商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由得分****一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高的优先;如果报价也相等,则技术服务方案得分最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根据招商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房时间:****社区服务公寓楼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按竣工联合验收后现状交付承租人。
2、承租人自身经营使用川塘服务公寓楼的面积不得低于川塘服务公寓楼总面积的20%;
3、****社区服务公寓楼整体转租或以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变相整体转租他人;
4、经招商人书面同意,****社区服务公寓楼进行部分转租。
5、川塘社区服务公寓楼的水、电容量独立计量,以项目竣工现状为准,如未达到承租人的需求,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费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招商人: ****
**市**区****经济**社
建设**方:陈国其及股东
联系人:彭毅159****6885、陈国其 189****2168
地址:**市岳****社区川塘路13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春玉198****4118
地址:**市**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