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18 15:15:52
截止时间: 2024-11-25 16:00:0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就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机电恢复工程已具备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长圳车辆段保障性**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机电恢复工程
2.工程地点:**省**市**区
3.工程概况如下:本项目**市**区光侨路与东长路交汇处西南侧,为三类居住用地,南区占地面积3.58万平方米。本次恢复范围为南区A、B、C、D、E、F、G栋,恢复面积共208945.81平方米。
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机电工程恢复: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通风空调、燃气工程等;
1)包括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原有设备的搬运和重**装。
2)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电缆、电容器等电气设备的恢复等。
3)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系统、烟感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恢复。
4)包括照明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空调设备、通风设备、暖气设备等设备的维修及恢复等。
5)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工程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的恢复。
5.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支付: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进度款及结算款
(1)、本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迟至两月支付一次)
(2)、完成综合验收后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资料及所有技术验收资料后结算完毕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结算完成后9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
(3)、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进度款支付,乙方每次请款时应向甲方代表提交由乙方代表签署的进度款申请书,进度款按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认可,自工程进度款审核通过后30日内支付进度款,最迟不超过60日内支付。
(4)、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质保金为结算额的3%,第二年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3%,如有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导致甲方垫付维修款的行为则甲方将在支付时扣除垫付款,不足扣除的甲方将向乙方追讨。
(5)、乙方收取工程款前应当向甲方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8.最高招标控制价(含税金额):60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9.2、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9.3、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以“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11.平台网址:http://eps.****.cn/
1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 11月25日。
13.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时之前登录我司中机建设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cn/)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及按交标地址递交或寄送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14.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16 :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省******广场A3栋406,联系人:王琳 电话:137****6364 。投标文件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车辆段保障性**工程二期项目南区隔离场所拆除恢复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机电恢复工程项目部,联系人:黄灿坤 电话:151****2161 。
15.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 28日16:00时在**省******广场A3栋406开标。
16.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cn/)上进行发布公示。
17.其他注意事项:
17.1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7.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招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7.4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最新通知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黄灿坤
联系电话:151****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