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段改扩建工程XHGJ-2标段XHGJ-2-10分段试验检测项目招标,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计量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2.工程规模: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市**区星星峡镇K2825+000位于实际运营桩号K2825+000处,路线总体自东向西,途径星星峡镇、沙泉子、烟墩、骆驼圈子、****牧场、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四场、大泉湾乡、新星市、**机场,止于**市**区北出口互通西侧,终点桩号K3016+919.946位于实际运营桩号K3017+000处,路线长192.037km。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段改扩建工程第二合同段,合同段起点 K2860+000,合同段终点 YK2899+709.535/ ZK2899+744.759,第二合同段全长 39.710km,全线设置小桥160.52m/8 座,涵洞左右幅合计104道;服务区1****服务区K2879+000-K2880+000),服务区设通道桥159.76m/4座,涵洞3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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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了市场监管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注: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要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持续有效,投标人检测机构能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否则,招标人可立即解除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费用、受上级单位及第三方处罚、停工损失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业绩要求:近 五 年(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国内**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完工或在建)。 注:①试验检测工作:包括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业主中心试验室;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②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需提供项目评定书(或委托人证明或业主证明)加以佐证。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③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④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实或作假,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人员要求 试验室主任1人:****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检测师9人:****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检测员6人:****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的投标。以招标人在开标当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试验室主任、****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1)、(2)、(3)项证明材料均应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站公布的内容一致(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6.财务要求: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注: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净利润÷年末净资产)×100%)。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关联企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四、投标及开标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5日内,需要向招标人递交一份投标文件纸质版进行存档备查,邮寄地点为:(**维吾尔自治区**市**区益寿路与**路交叉口东180米**国际城5栋1单元) 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 **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7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G30连霍高速XHGJ-2标段试验检测项目) 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8日11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交建G30项目XHGJ-2标段试验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单个标段售价为 10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 |||||
六、其他说明 | |||||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区金科双楠天都2号楼12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5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