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省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案例》汇编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省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案例》汇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1 | 《2024年度**省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案例》汇编 | 1(项) | 否 | 2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1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投标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方式:①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需携带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②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贵公司相关报名材料(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123号
联系方式:戴老师,0591-****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吴倩雨,0591-****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倩雨
电 话: 0591-****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