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4〕9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单元(****)02-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 ****三单元(****)02-04-1地块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望东东路以西,中环河以南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年) | 50年 |
总用地面积(㎡) | 21054.98㎡ | 出让面积(㎡) | 21054.98㎡ |
容积率 | ≥2.0 | 建筑面积(㎡) | ≥42109.96㎡ |
建筑密度 | ≤60% | 建筑高度(m) | ≤50M |
绿地率 | ≥5% | 产业要求 | 塑料制品业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669 | 上限价格(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34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10 |
起始亩均税收 (万元/亩) | / | 竞亩均税收增加幅度 (万元/亩) | /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其他相关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50万元/亩;
(二)达产后亩均销售产值≥1000万元/亩;
(三)单位能耗增加值≥1.3万元/吨标煤;
(四)单位排放增加值≥605万元/吨;
(五)年亩均税收≥30万元。
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四)竞买人****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若干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市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竟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
四、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2月8日16时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1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8日16时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七、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土地产权交易科(**市**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21室)、********中心(**市**街道万松东路146号6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9516****中心),0577-****3960****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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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