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包1(大桥镇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33,069.68元
磋商保证金: 1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B****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 1(项) | 否 | 宁古路至中村沿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9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竣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时间: 2024-11-18 至 2024-11-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11-29 09:3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省**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701(6层)******场地开标室
时间:2024-11-29 09:30:00(**时间)
地点:**省**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701(6层)******场地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大桥村新街中路241号
联系方式:151****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区建新镇杨周路21****中心1#701
联系方式:0591-****5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津 张红梅 陈碧淑
电话:0591-****5885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