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折扣率 |
1 | **** | 913********7720281 | ****园区金芳路8号 | 91.6(均分制) | 43% |
服务类 |
名称:2024****中心能力外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2024****中心能力外监测服务,供应商负责为**区提供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及上级交办任****分中心能力外项目的第三方监测服务。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需求。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打八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区创惠路1号
联系人:浦晓辉
联系电话:186****7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明都大厦1-1501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联系电话:051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电话:0510-****39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