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运翔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8 16:44: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511
传 真:0752-****511
项目名称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小组万兴中路厂房A4栋601及801、A6栋601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五金制品200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擅自增设酸洗、磷化、陶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序。 (二)项目清洗水经除油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喷淋塔浓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喷淋废液、废除油滤料、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