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挂牌价格:308000元 3.2、交付期限:2024/11/27至2024/12/31 3.3、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3.4、付款期限:2024/12/3 3.5、承包开始日期:2024/12/1 3.6、承包结束日期: 2029/11/30 3.7、受让方资格条件:1、所租赁的标的物相关手续自理,所有工商、卫生、市政、市容、城管、税收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2、本次农田承包出租要求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破坏现有农田基本面貌,不得产生环境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不得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3、必须依法规范经营,注意城市市容市貌形象,不乱搭乱建,不无照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经营守则。 4、经营期间,一切治安、纠纷、工作人员安全以及车辆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自负。 5、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农田。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农田破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租赁期期内,如遇标的物场地用途规划调整和上级政策变更及其他变更而中止合同的,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并按实退还租金,不到期部份(按每天平均价计算)租赁费由招租人退还给承租人,合同期满后原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收回标的物,出租方有权选择该标的物的用途,如重新公开招标,原承租人必须参加出租人组织的租赁权招标活动,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如参加,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政府来征用中标方租用的土地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在合同期内土地征用时,出租人对中标方不做任何赔偿,土地赔偿款全部归出租人所有,土地上的属于中标方投入的配套设施赔偿款归中标方所有。 7、禁止在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卸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在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经营范围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否则该租赁合同无效。 3.8、受让申请截止时间:2024/11/26 16:00:00 3.9、项目开标时间:2024/11/27 9:30:00 3.10、其它交易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①具有退林还耕种植经验,并有600亩以上承包粮田合同。②注册地在**市三区范围内(**,**,**)。③有农作物种植销售的执照。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提供600亩以上承包粮田合同复印件,农作物种植销售的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签本人名字或加盖本人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