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商贸城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商贸城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改建面积约6800平方米,勘察设计费约15万元
1.3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项目实施及招标人有关要求。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内容,进行汇报并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成果文本,经招标人及相关专家审核通过后付至本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详勘)、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库建筑、外立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道、消防、管道、配套设施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更、与原主体设计单位各专业工程设计配合衔接等)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项目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场地标高测量等。
1.7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7.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00至2024年11月25日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获取;(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5.3报名联系人:陈辅梅 联系电话:133****5251(微信同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5:00;
6.2 开标地点:****开发区****办事处西边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开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地 址: | ****开发区****社区 | 地 址: | **路**祥府转角商业楼二楼 |
联 系 人: | 张顺成 | 联 系 人: | 陈辅梅 |
电 话: | 130****8998 | 电 话: | 133****5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