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5亿个蛋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734-****4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5亿个蛋托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塘镇龙头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00万元在新塘镇龙头村租用****水电站所约 4000m2 厂房(现为**县圣****公司仓库)及办公楼(两层)建设年产1.5亿个蛋托项目,主要由生产区、原料区和成品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公用工程等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洗废水产作为湿式破碎工序补充用水使用,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后全部用于浇灌周边农田。2、禁止露天堆放原辅材料,严格控制进场原料的含水率,加强原料车间的通风;投料口的四周设置围挡,同时加强设备密闭性和车间的封闭性,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小于 1.0mg/m3 );热风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废气通过烟气管道合并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墙体门窗隔音,距离衰减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准》等最新规定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和分类处置。不合格品收集暂存后直接作为制浆原料进行二次利用;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炉渣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暂存后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废塑料收集暂存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沉砂拟经收集后暂存后外售给周边制砖企业;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危废暂存间的废矿物油贮存区设置0.2m3托盘;生产区四周设置截水沟,并单独配置一个低位收集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 20m3 ,作为事故水池)。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