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220千伏用户站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伯恩至维布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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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220 千伏用户站输变电工程(220 千伏 伯恩至维布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起点于220千伏荣田站南侧B1塔(**区秋长街道白石村附近),终点于220千伏维布站(**区新圩镇元洞村附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建设 220 千伏线路自 220 千伏维布站至荣田站南侧 B1 塔(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14°18′24.305″,北纬22°51′30.926″;终点坐标为: 东经114°22′8.077″,北纬22°47′4.379″)。 (二)在220千伏维布站内扩建一个220千伏出线间隔;**伯恩~维布220千伏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23.5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23.1km(本期通电一回,预留一回),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 0.4km。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应落实有效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防治措施,减少对公众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电场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对于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0.05k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 (二)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应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设置施工临时围挡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3 类、4 类标准。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少占临时施工用地,高度重视对沿途地表植被的保护;施工完成后,须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