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医院 天津市公安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4-884)竞争性磋商公告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项目概况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管理部门出具),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到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78号 联系方式:022-****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022-****7450-8011 **** 2024年11月18日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