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2-03 09:3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18-2024.****.02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9:3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一、位于****市库伦****交易中心1#商业E1,建筑面积约879.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蒙(2020)**不动产权第****193号,起拍价:90万元,保证金:9万元。
二、位于****市库伦****交易中心1#商业A24,建筑面积约66.9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蒙(2020)**不动产权第****191号,库伦****交易中心1#商业A25,建筑面积约126.8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蒙(2020)**不动产权第****190号,起拍价:11万元,保证金1万元。
三、位于****市**后府居委原樊庆春所有的营业房1-2层,建筑面积约355.26平方米,库房权证权字第D-1888号,起拍价:43万元,保证金:4万元。
四、位于****市**库伦镇阿路东居委营业房1-3层,建筑面积约1214.49平方米,房权证号:蒙房权证**字第147****00295号,起拍价:220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五、位于****市**库伦镇后府居委鑫顺家园1号商住-7号,1-2层建筑面积约132.1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蒙2024**不动产权第****182号,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3万元。
六、位于****市**库伦镇后府居委鑫顺家园1号商住-8号,1-2层建筑面积约143.5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蒙2024**不动产权第****183号,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4万元。(房屋出租,租赁期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
七、位于****市**先进苏木牌楼村,305省道以西,办公楼建筑面积约624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1877.4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189.72平方米,仓储用地面积约5730.9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使用期限至2063年8月17日止(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不动产权第****532号);仓储用地面积约4987.1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使用期限至2063年8月15日止(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不动产权第****533号,起拍价:270万元,保证金:50万元
八、位于****市**库伦镇文明街居委安代佳园5#商铺4号,建筑面积约134.68平方米,房权证: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4万元。
九、位于****市**库伦镇文明街居委安代佳园5#商铺5号,建筑面积约169.32平方米,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万元。
十、位于****市**库伦镇文明街居委安代佳园5#商铺8号,建筑面积约198.36平方米,房权证: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6万元。
十一、位于****市库****居委会安代佳园5#商铺2号,建筑面积约141.1平方米,房权证: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4万元。
十二、位于****市库****居委会安代佳园5#商铺3号,建筑面积约134.68平方米,房权证: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4万元。
十三、位于****市库****居委会安代佳园5#商铺1号,建筑面积约168.76平方米,房权证:蒙房权证**字第147****00316号。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万元。
注:1、房地产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房地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2、拍卖的标的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3、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时止。
4、报名需交纳300元报名资料费(报名成功不予退还)
5、竞买人应在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051********006688),并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房地产拍卖成交后,标的的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权属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最终的价格仍以拍卖成交价为准(不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面积发生变化而改变)委托方只提供拍卖标的现有手续,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以及可能存在的拍卖物上附着的欠缴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欠缴财产税款、本次拍卖前发生的多次过户交易税费、委托方因获取拍卖物可能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围堤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以及报建、建设环节中欠缴的款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税)、房产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的,待房屋到期后方可交接资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止的房屋租金由委托方转交给买受人(租金给付标准以委托方与原承租人约定的租金为准)。
8、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136****6125 0475-****969
公司地址:**自治区通****开发区青**大街(北岸华庭小区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