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04 传真:0393-****604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1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40万吨/年重蜡加氢生产高档白油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园区黄**路与金濮路交叉口西北角 | **** | 现有工程减压蜡油工况全部维持现状变,棕榈酸败油工况全部由生物油工况替代,替代后处理能力不变,产品不变,为白油、基础油、生物航煤、氢化油等。对部分设备及工艺参数进行调整 | ******公司 | 废气:工艺加热炉和制氢单元转化炉低氮燃烧装置;罐区呼吸废气及装车废气依托现有油气回收(二级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RTO处理;真空尾气、脱硫尾气、危废间废气依托现有RTO处理;酸性气体经羟基氧化铁脱硫吸收塔处理;化验室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生物滤池+碱喷淋+水喷淋处理。 废水:工艺分离水返回脱盐水罐作为脱盐水回用;酸性水去酸性水汽提单元,尾水与其他工段废水****处理站(隔油+吸附中和++UASB 厌氧+AO)处理;处理后排入**市第三污水处理。 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催化剂和脱硫剂由有资质厂家回收;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废滤布、隔油池污油、物化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粗硫膏经密闭塑料桶封装后外售以硫磺为原料的硫酸厂;生化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生物油滤渣做有机肥原料外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