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原萍****公司地块(40亩)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项目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三阶段(详细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18 17:02 至 2024-12-18 17:02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668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九鼎牧业 | |||
经度 | 113.774088 | 纬度 | 27.65223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1-09-15 至 2024-11-1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郭大杰 | 单位联系电话 | 189****4886 | ||
样品检测单位 | ||||||
******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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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否超标 | 是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苯并[a]蒽 苯并[a]芘 苯并[b]荧蒽 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pH 锰 铝 氨氮 1,2-二氯乙烷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大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9****488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郭洋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8380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镇电商大夏 | |||||
报告主要结论 | 博宏地块位于**市**镇泉田乡五里村范围内,西邻顺唐村,北邻江****公司,南距320国道250m,正门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6'23.35",北纬27°39'02.00",原有土地面积约110亩,现有约38亩已建成萍****公司,约32亩已由******局收回,本项目调查面积为原博宏地块约40****中心坐标东经113.774088°、北纬27.652234°),已无其它生产经营活动,荒废至今,****公司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图可知主要现状为旱地、田坎、其他林地、乔木林地、村庄及工矿用地;****公司建设用地地块情况核实证明博宏地块主要位于工业用地区域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为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类型。 萍****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份委托****(详细调查单位),对《原萍****公司地块(40亩)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0年8月备案稿)中超标点位S8、S18、S14、S16、S9及其周边可能影响区域(以未超标点位为拐点、扩至地块边界区域),详细调查面积约13471.66m2,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详细调查单位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至至11月12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完成了详细调查第一次、第二次工作。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点位采用专业判断和网格布点法(对污染物超标区域按照20米×20米加密布点,保证每个网格里至少进行一个点位的采样,其中在初步调查阶段已加密区域处未在本项目详细调查加密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点,并对地面有焦油区域加密布点,共布设加密土壤监测点位64个,外加原S8附近增加一个监测点位,合计65个土壤监测点位,主要监测指标为氟化物、苯并(a)蒽、、 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 蒽、硝基苯、2-氯苯酚、萘、苯酚、2-甲基萘、芴、芘、菲、蒽、荧蒽、咔唑、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1,2,4-三氯苯、4-氯-3-甲基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氯萘、苊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2,4-二硝基苯酚、苊、4-硝基苯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五氯苯酚、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部分加测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详细采样调查:地下水监测点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详查阶段,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共布设1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主要监测指标为pH、氨氮、1,2-二氯乙烷、锰、铝、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加测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详细调查结果:详细调查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最大倍数分别为6.80倍、3.02倍、69.67倍、2.28 倍、3.93倍,其中苯并(a)芘检出最大值超过二类用地管制值6.07倍,均大于初步调查阶段的最大值,上述指标检出最大值位置为JMS34的3.0~5.0m处,该地势较原博宏(**区)处洗煤塔低,洗煤过程产生的含多环芳烃废水、地表径流容易流经和汇聚在该区域,最后下渗,导致该处多环芳烃指标检出较多,需对博宏地块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与修复工作;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二类用地筛选值,风险可忽略。 根据未超标点位及地块边界连线计算,博宏地块估算超标土壤投影面积约为7898.88m2,超标方量约为17426.94m3;其中地块内0-0.5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6799.36m2,估算超标方量为3399.68m3;0.5-1.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3324.48m2,估算超标方量为1662.24m3;1.0-2.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3172.25 m2,估算超标方量为3172.25m3;2.0-3.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3172.25m2,估算超标方量为3172.25m3;3.0-6.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2006.84m2,估算超标方量为6020.52m3。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采用泰勒多边形法估算超Ⅳ类标准地下水面积,地下水1,2-二氯乙烷超标面积为3109.50m2,污染深度为0.5~15m,1,2-二氯乙烷可能来源于重油裂解过程,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铝超标面积为14005.00m2,污染深度为0.5~6.0m,铝可能来源于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锰超标面积为178.00m2,污染深度为0.5~6.0m,锰可能来源于罐区物料的跑冒滴漏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pH超标面积为397.33m2,污染深度为0.5~6.0m,pH可能来源于废水处置过程酸性物料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氨氮超标面积为4600.49m2,污染深度为0.5~15m,氨氮可能来源于焦化除氨过程,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需要进入下一步风险工作。 综上,博宏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阶段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