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原**县****公司地块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18 17:08 至 2024-12-03 17:08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0955.6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段东侧 | |||
经度 | 108.933710 | 纬度 | 34.60967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10 至 2024-10-1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梁陈仁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7067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梁陈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706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耀民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5****205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段东侧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原**县****公司地块(宗地代码:C-2024-09)(地块编码:****)位于**市**县****段东侧,**外贸小区、****粮食局、西至****恒****公司、北至土司小区,地块面积10955.63m2(16.43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93371°,北纬34.60967°。项目地块原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11****储备库用地(1102)。依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关于宗地C-2024-09用地性质规划意见的复函》,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和交通运输用地(12)中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调查期间,地块内地面建筑物均存在,大部分区域地面未硬化层,未硬化区域树木、杂草丛生,目前地块处于拟供地阶段。 我公司项目组于2024年9月10日~10月12日对地块、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关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调查阶段的基本判定条件的一阶段结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1.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的******公司涉及机油及润滑油的暂存,该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分析对地块无影响;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周****妇幼保健院,涉及医疗废水的处理及医疗废物的暂存,经过分析不会通过地下水径流及地表漫流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故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历史及当前活动对地块不存在污染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