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卫生健康委拟批准扬州新森健康体检中心变更公示书
根据****中心的变更登记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中心;
法定代表人:曹松林;
主要负责人:朱兆虎;
拟增加诊疗科目: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 0514-****8707(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市维扬路268号(政策法规处);邮编:225012。
****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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