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亭子镇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亭子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苍农函〔2024〕1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为22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县级配套175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农函〔2024〕14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亭子镇项目。
2.1.2建设地点:亭子镇大营村(原五福村)
2.1.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地块调型68.6亩,整治山坪塘1座,渠道750米,生产路880米,田间机耕道390米。
2.1.4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2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县级配套175万元。
2.1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施工1 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亭子镇项目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0日09 时 30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 **县陵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亭子镇**街南段2号地 址: **市高新区(**)**街166号1栋 10 层 10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赵先生(异议受理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81****5358 电 话: 028-****715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