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精神文化提升项目(重新招标)
(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广场精神文化提升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 建设地点:**区大庙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广场精神文化提升项目,主要建设主题“统一战线”文化长廊18米、“万企兴万村”文化宣传栏15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6471.52元。
(四)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部分工作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一)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等与本比选项目相关的内容;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二)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 11 月 18 日)起至比选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1 日17时00分)前,在比选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领取资料时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 投标人可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 年 11 月 20 日18时 00 分(**时间)前。
(三) 比选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时间)****人民政府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至2024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会议室。
(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 ****政府网(https://www.****.cn/) 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大庙镇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5****789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道白龙大道333号18幢3层附5号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 话:183****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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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