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17:08 |
****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标识牌制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制作一批定点医药机构标识牌,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点医药机构标识牌制作。
二、服务内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药店、****药店等标识牌。
三、服务要求:
(一)数量要求:“****医疗机构”标识牌 200 块、“****药店”标识牌200块,“医疗****药店”标识牌200块人或负责人身等共计600块标志牌。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四、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相关合法营业执照的申报人均可组织申报。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评选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按照同等服务条件报价最低为中标供应商,报价第二低、第三低的分别为备选供应商,当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要求时,由备选供应商依次接替制作任务。
六、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17时30分(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价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项目实施方案;(4)报价表;(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明复印件;(6)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2.提交方式:
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密封盖章后送至****(**省海****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1楼1053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98-****8361;13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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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