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工程—****中学迁建工程厨房专用工器具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历阳镇陋室西街302-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5-****7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楚汉街6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玉富183****021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11/15 10:0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燃气器具安装、维修) | |
投标价(元) | ****529.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
质量标准 |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玉富183****0216)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