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春节期间实施**部分主次干道路灯灯杆悬挂大灯笼和行道树悬挂小灯笼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23: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 | ||
预算金额 | ¥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55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象湖镇桦林北路与瑞兴西路交界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大道北中梁瑞园22栋111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999 |
****关于**省****2025年春节期间实施**部分主次干道路灯灯杆悬挂大灯笼和行道树悬挂小灯笼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春节期间实施**部分主次干道路灯灯杆悬挂大灯笼和行道树悬挂小灯笼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春节期间实施**部分主次干道路灯灯杆悬挂大灯笼和行道树悬挂小灯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 元
最高限价:****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瑞财购2024F****85149 | 2025年春节期间实施**部分主次干道路灯灯杆悬挂大灯笼和行道树悬挂小灯笼 | 1 | 批 | ****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在线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供货、悬挂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组织验收合格后完整交付采购人,中标人需在清明节(2025年4月5日)前完成灯笼的拆除等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6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 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提供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到合同履约期),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灯笼拆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6.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政府采购政策:6.4.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和《****财政局 ****政府****办公室 人民银行**市支行****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文件精神,中标人线上申请“政采贷”融资操作指南如下:(2)中标人在金融服务系统(https://jinrong.****.com)注册登记,即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并线上签订融资业务授权书,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财政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注册登录中征平台(https://www.****.com),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银行(金融机构)将与中标人对接。6.4.2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象湖镇桦林北路与瑞兴西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0797-****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北中梁瑞园22栋11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9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锋
电话:18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