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收购的******公司(**省交****公司)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具体信息见下:
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省交****公司)
所在地:**省**市**县**工业区
债权总额:52万元
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4年10月20日,我公司拥有债务人债权本息合计52万元,其中,本金25.2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依生效判决计算)26.8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房产、机器设备。
债务企业概况—******公司
注册号:911********6430704
法定代表人:武小龙
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业:农药制造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缴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4.30
住所:**市**县**工业区
登记机关:****管理局
经营范围:生产:28%敌敌畏油脂缓释剂(家虫净).0.2%家春净蚊香、1%家春净杀蝇饵剂;制造:香皂、肥皂、民用洗涤液、樟脑(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物情况
****办公室、车间、化验室等房屋建筑物2540.34平方米及36项机器设备,抵****人民政府颁发了《房屋他项权利证》,抵押的机****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交工商抵字2000-011号《抵押物登记证》。
诉讼情况
2022年9月,我公司将****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并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2022年12月25日,****法院下发(2022)晋1122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52,000元,并从2006年10月31日起至2007年10月26日止,以借款本金25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为7.956%支付相应利息;从2007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以借款本金25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34%支付逾期利息。二、原告对被告所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均不得购买,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不良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欢迎投资者到****查阅资料及咨询相关问题。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栗经理
联系电话:0351-****856
通讯地址:**市**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03002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仝经理
联系电话:03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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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