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6MA1MW7HP53 | 建设单位法人:李俊田 |
金文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溪虹路1029号、天鹅荡路5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年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溪虹路1029号、天鹅荡路52号 |
经度:120.58442 纬度: 31.1946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1 |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3〕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6MA1MW7HP53002W |
2024-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00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06MA1MW7HP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06MA1MW7HP53 | 验收监测单位:**创盛****公司 |
913********9873732 | 竣工时间:2024-07-31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yanshou/106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扩建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6万套汽车电源、50万套电机控制器、20万套电机、4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6万套汽车电源、45万套电机控制器、16万套电机、2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
因实际投入产线减少,项目生产过程中产能相应减少,由年产146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其中36万套汽车电源、50万套电机控制器、20万套电机、4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减少至年产117万套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其中36万套汽车电源、45万套电机控制器、16万套电机、2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设计图纸-外协加工件及标准件-定子生产装配-转子生产装配-动力总成生产装配-电控生产装配-电机生产装配-总装装备-包装入库-成品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图纸-外协加工件及标准件-定子生产装配-转子生产装配-动力总成生产装配-电控生产装配-电机生产装配-总装装备-包装入库-成品发货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C3#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覆粉尘设置防爆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C4#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覆粉尘设置防爆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B1#3F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电源生产线的印胶及固化废气、灌胶、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单板生产线的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波峰焊废气、粘贴、点胶及固化废气、印胶及固化废气、分板废气及维修室的维修废气、清洗房的清洗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抽风+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单板生产线的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30米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C3#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C4#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覆粉尘设置防爆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B1#3F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电源生产线的印胶及固化废气、灌胶、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单板生产线的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波峰焊废气、粘贴、点胶及固化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印胶及固化废气、分板废气及维修室的维修废气、清洗房的清洗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抽风+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环评中DA004~DA005排气筒合并为一根排气筒,原B1#4F生产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同一套废气设施“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由于部分设备减少同时原处理方案设计风量留有发展余地,因此合并处理后的处理设施风量维持原有的最大风量,并增加废活性炭的更换频次;项目排气筒按实际厂房高度设计,高于厂房建筑5m左右,DA001、DA003、DA004排气筒高度由环评设计的30米变更为20米,DA002排气筒高度由30米变更为15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4 | 2.5152 | 0 | 0 | 0 | 2.755 | 2.515 | |
0.84 | 8.8032 | 0 | 0 | 0 | 9.643 | 8.803 | |
0.072 | 0.7546 | 0 | 0 | 0 | 0.827 | 0.755 | |
0.012 | 0.1258 | 0 | 0 | 0 | 0.138 | 0.126 | |
0.12 | 1.2576 | 0 | 0 | 0 | 1.378 | 1.258 | |
0.528 | 5.5334 | 0 | 0 | 0 | 6.061 | 5.53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997 | 0 | 0 | 0 | 0.7 | 0.7 | / |
0.0652 | 0.5717 | 0 | 0 | 0 | 0.637 | 0.572 | / |
0 | 0.0008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C3#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废气经**创盛****公司于2024年9月19~20日检测,项目C区的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2 | 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C4#楼焊接烟尘、涂覆烘干废气、滴漆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废气经**创盛****公司于2024年9月19~20日检测,项目C区的D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颗粒物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3 | 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B1#3F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废气经**创盛****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检测,项目B区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4 | 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B1#4F电源生产线的印胶及固化废气、灌胶、点胶及固化废气、波峰焊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抽风收集后汇入1套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B1#4F单板生产线的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波峰焊废气、粘贴、点胶及固化废气、UV涂覆机废气及UV固化废气、印胶及固化废气、分板废气及维修室的维修废气、清洗房的清洗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抽风+纤维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废气经**创盛****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检测,项目B区DA00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均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