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市**区黄阁大道北68号,主要生产烟酰胺(即维生素B3)、活性成分(简称API)、医药、化学中间体及其他相关产品;随着企业发展,建设单位拟增加投资2400万元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项目代码****);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现有项目EPM楼内建设HAPI实验室(建筑面积42平方米)、KLP实验室(建筑面积170平方米)。HAPI实验室主要从事各种类型的医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及最终活性医药成分的基础研究与工艺路线改进,每年进行实验批次约200次,平均每次实验目标产物规模为20g,每年总规模为4kg。KLP实验室主要从事各种类型的医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及最终活性医药成分的工艺路线的小试研究,每年进行实验批次约120次,平均每次实验目标产物规模为1.5kg,每年总规模为180kg。扩建后全厂东南侧60米为黄阁大道,东北侧隔小虎北四路为沙仔沥,西北侧为联合涌,西南侧隔一市政道路为空地;评价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沙仔村(东北,404米)、新海村(西北,2103米)、四兴围(西南,2378米)。 |
环评机构 | 广****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软水制备、实验室纯水系统排水回收到消防水池与其它消防水一起作为消防应急或消防演习使用,不外排;实验室综合废水利用槽车****处理厂深度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