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水库周边景****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县浔中镇仙境村;
1.2最高控制价:****815元;
1.3招标范围:本****水库周边景****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为****815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4工期要求:90天;
1.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自行到****(地址:**市**县南门时尚华庭A幢三楼S304)报名,报名时须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委员会等12 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承诺函,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大厅(地址:**市**县南门时尚华庭A幢三楼S30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网(https://www.****.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浔中镇仙境村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59****89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南门时尚华庭A幢三楼S304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电 话:199****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