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2025年至2026年架空防静电地板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2025至2026年架空防静电地板年度框架采购,****中心、生产楼等机房采购架空防静电活动地板、架空通风地板、
架空可视地板等材料(含辅材)及安装;旧地板拆除、搬运及垃圾消纳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为387.3万元,含税金额为437.649万元。
1.4交付期:自订货发货通知单下达之日起31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5供货地点:**区内业主指定地点。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架空防静电活动地板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00元/㎡;架空通风地板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000元/㎡;架空可视地板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700元/㎡;旧地板拆除、搬运及垃圾消纳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70元/㎡;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87.3万元;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37.64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任意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下表格为ES系统固化内容,若与前文不一致,以前文为准。
标包1 | 防静电地板 | 平方米 | 1 |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品牌唯一授权证明(提供制造商盖章的有效授权证明扫描件)。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品牌的,取制造商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对应的所有代理商投标无效。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4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静电地板或防静电地板或抗静电地板或架空地板或可视地板)经验业绩。(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只认可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和投标人代理此品牌的销售业绩,制造商和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不予计算。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以上资质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7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8)截至投标截止日期,****集团有限公司或****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市民族大道117号
联系人:潘经理
电话:155****02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2-1号**曼哈顿13A02
联系人:钟博、黄斌源、周伟玲、阎立峰、邹智敏(招标师)
电话:182****1951、188****2428、150****4631(受理项目有关业务咨询,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电子邮件:scmx_gx@vip.****.com
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3(供应商注册、CA证书办理、电子招投标相关业务,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8:0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1.1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在ES系统上查看开标情况、提出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中的3.5开标管理,操作指导手册获取途径:登陆ES系统首页“系统通知”节点下搜索“致全体供应商伙伴的公开信”,在附件里下载“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线上业务操作指导手册”。
11.2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确认报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系统)上提出,否则事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
11.3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公司(BJCA)证书,供应商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CMCA证书,请尽快办理,办理途径详见https://mpus.****.net:9090/rest/goUserChoose。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