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11-18 17:27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
范围 | 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18 00:00 至 2024-11-25 18:00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9 15:00 |
递交方式 | 现场或邮寄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9 15:00 |
开标地点 | ****(**区黄海西路50号,佰仕大厦六楼) |
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 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7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加强审核模式创新。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行业、产业集群、园区整体审核国家和省级创新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典型案例。加快****开发区、****工业园、**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整体审核试点建设,2024年****开发区完成试点建设,****工业园试点完成方案编制并按时序进度组织实施,**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试点完成中期评估。2025年底前完成**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试点验收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 18 日至2024年11月 25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区黄海西路50号,佰仕大厦六楼); 3.方式:本项目可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可通过邮箱(****@qq.com)发送至代理机构。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公司联系(联系人:熊工,联系电话:135****0505)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方式:微信支付(报名联系人:陈兆平,138****2533(微信同号)),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 12 月 09 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区黄海西路50号,佰仕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均被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无效投标),对其形成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加开(唱)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盐****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
联系人:董其超
电话:182****31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区黄海西路50号,佰仕大厦六楼
联系人:熊娅
电话:135****050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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