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18 17: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128 0512-****9110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塑料零配件、模具生产项目 | **省**市**市淀山湖镇双马路12号10号房 | **** | ******公司 | 总投资1000万元,年加工塑料零配件2000万件、模具50套。 | 1.本项目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含水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淀山湖****公司,执行**市淀山湖****公司接管标准; 2.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塑料边角料破碎和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与注塑工段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公司纸质包装材料加工项目 | **市淀山湖镇民和路17号6号房 | ****公司 | **绿****公司 | 投资3000万元,购置胶印机(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全自动上光机、全自动模切机等合计45台设备,于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纸质包装材料(礼品包装盒、包装袋等)5000吨/年 | 1.本项目制版冲洗用水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印刷机清洗用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絮凝+压滤+砂滤+碳滤)处理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淀山湖****公司,执行**市淀山湖****公司接管标准; 2.本项目印刷、上光油、裱纸、贴合和擦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苯)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乙苯)执行**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 1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乙苯)分别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 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公司散热模组、液冷产品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 **市张浦镇富利路258号 | ******公司 | ****公司 | 年产散热模组4000万套、液冷产品散热器24000 个、高端散热模组12500万套。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纯水制备废水用于碱液吸收塔补水;酸性废气吸收液、测试废水、脱脂、光亮、抗氧化清洗废水、冷却系****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废水(4040t/a)经RO反渗透处理回用于清洗、冷却工段,部分废水(1200t/a)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7#车间电弧焊、回流焊、喷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8)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抗氧化光亮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套碱液吸收塔(TA016、TA017)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9#车间回流焊废气密闭收集经一套袋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9)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组装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一套袋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0)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机加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化器(TA002-TA01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标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TA001)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7#车间回流焊、喷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其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