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会会员及在职劳务派遣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在职工会会员及在职劳务派遣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参照国家、**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定于2024年11月18日在**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于2024年11月18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在职工会会员及在职劳务派遣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1 | ****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3 | **沃****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4 | 天虹****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5 | **省南方****公司****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6 | ******公司****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7 | **依****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详见投标人《投标一览表》 |
备注:“****”、“****集团有限公司”、“天虹****公司”、“**省南方****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依****公司”未通过符合性第9条“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审查;“**沃****公司”未通过符合性第3条“商务响应”的审查,****委员会一致认定,对以上供应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招标失败。 |
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工会委员会
地 址:**市**区宝城十六区**二路118号
统一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55-****5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755-****9806、****9816、****9826转121
传 真:0755-****7519、****8847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7364转105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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