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办案和专****服务中心****基地办公家具设施设备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9 11:00:00,更正为:2024-12-04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9 11:00:00,更正为:2024-12-04 11:00:00。
1、原招标文件低空静电油烟处理器参数“▲4、所投产品依据GB/T 5464-2010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 14402-2007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经检测,送检样品符合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A(A1)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更正为“▲4、所投产品依据GB/T 5464-2010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 14402-2007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经检测,送检样品符合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A(A1)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压静音抽风柜参数“▲6、自我环境声明符合 GB/T 24021-2001 idt ISO14021:1999《环境管理环境标志与声明自我环境声明 (Ⅱ 型环境标志)》。(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具有检测报告的承诺函)”更正为“▲6、自我环境声明符合 GB/T 24021-2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具有检测报告的承诺函)”
3、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及采购包2:“货物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00%。4、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更正为:“3、货物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最终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521
名称:****
地址:**县泸桥镇**路25号
联系方式:181****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省****市**市炉城镇沿**路1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0836-****6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836-****631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