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为有效解决**市**区市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防止因不合规的充电场所、市民乱拉、乱接线路等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升政府对管辖区域内电动车管理能力,为全区车主创造更安全、更便利的充电环境,拟建设一体化充电服务、充电配套服务、充电平台云服务。
1.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60天内,完成本项目。
2.供应商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的通知,符合第四条第六款:“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5.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6.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 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采购人联系邮箱:****@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宇科
电话:137****5513
邮箱:****@qq.com
6.2提出异议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省****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