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太行智充**箱变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1月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结果公告文件
原公告信息内容
三、中标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地址 | 控制价 全费用单价 (元) | 中标金额 全费用单价 (元) |
1 | ****市太行智充**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 | 916********6807530 | **省**市国际港务区绿城**全运村荷风苑9幢1单元11601 | ****240.64 | ****494.76 |
2 | ****市太行智充**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公司 | ****0300MA4570ME1R | **省**市**市任村镇**渠路27号 | ****240.64 | ****700 |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
中标(成交)金额:****494.76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917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省****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937.56元。
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7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917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省****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788.19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变更为:
三、中标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地址 | 控制价 全费用单价 合计价 (元) | 中标金额 全费用单价 合计价 (元) |
1 | ****市太行智充**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 | 916********6807530 | **省**市国际港务区绿城**全运村荷风苑9幢1单元11601 | ****240.64 | ****494.76 |
2 | ****市太行智充**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公司 | ****0300MA4570ME1R | **省**市**市任村镇**渠路27号 | ****240.64 | ****700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价格分36.14分,商务分25.00分,技术分20.10分,总分81.24分;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价格分33.24分,商务分27.80分,技术分17.90分,总分78.94分;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省****公司,价格分40.00分,商务分22.80分,技术分14.70分,总分77.50分;其它候选人:****公司,价格分36.46分,商务分10.20分,技术分13.10分,总分59.76分。废标情况:**国网****公司,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价格分38.51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8.80分,总分81.31分;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公司,价格分32.65分,商务分28.00分,技术分18.70分,总分79.35分;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省****公司,价格分40.00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4.00分,总分78.00分;其它候选人:****,价格分35.51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9.80分,总分79.31分;******公司,价格分30.69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4.20分,总分68.89分;**市亚联****公司,价格分29.40分,商务分23.00分,技术分15.20分,总分67.60分;****集团有限公司,价格分29.47分,商务分20.00分,技术分14.80分,总分64.27分;****公司,价格分35.82分,商务分12.00分,技术分12.80分,总分60.62分。废标情况:**国网****公司,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更正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CFFAH77L
地 址:**省**市**市黄华镇国家863**渠科技产业园a-6号c1599室
联 系 人:李治兵
联系方式:150****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9FB9FC5F
地 址:**市**渠大道国家863**科技产业园A1栋**
联 系 人:刘世杰
联系方式:133****056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监督电话:138****072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治兵
联系方式:15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