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护理水**质量,促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民政局决定采购“2024年**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培训班”服务项目,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培训班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预计分2期,每期培训班日程不少于4天(含报到)。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市养老机构的护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期约60人,共计约120人。****民政局提供。
四、项目内容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
五、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六、采购金额
(一)最高价格为203800元(含税)。
(二)最终支付金额根据实际培训人数结算,计算方式为:支付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中标金额/120人*实际培训人数。
(三)分两次拨付: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首次拨付中标金额50%的项目经费给中标商作为首付款;
2.第二期培训及职业技能鉴**束后,****民政局检验评审项目成果,通过后拨付剩余款项。评审验收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项目中标人****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达到项目目标。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按违约予以撤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六、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服务地点
(一)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
(二)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中标人应是合法注册、具备相关教学资质和师资力量的机构。
(二)项目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培训,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选用等,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成效报告,包括学员培训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成效等。
(三)培训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及优秀的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符合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要求。
(四)****民政局全程管理监督,培训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现有违规行为,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五)按照合同要求,采购人拟于12月下旬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评审,项目中标人应于评审前完成培训工作并提交验收材料。
八、项目验收
(一)项目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效进行评审验收。
(二)评审验收前三个工作日内,项目中标人必须报送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1.两期培训班的学员签到表原件;
2.课程相关培训资料;
3.培训的照片或录像等影像材料,此项不需要纸质材料;
4.培训成效报告。
(三)采****小组的评审意见,提出该项目成果是否通过验收的意见,****民政局审定。
(四)项目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截止日期内完成项目任务,若研究成果评审未通过,项目中标人必须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采取进一步措施弥补或整改,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剩余研究经费不再支付。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中标人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九、提交材料要求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响应文件所需材料:对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详见附件1)和评标细则(详见附件2)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材料(盖章)各一式五份。投标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2024年**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培训班”及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十、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50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00
报名地址:**市**区金洲路38****民政局八楼多功能厅
联系人:关虔,联系电话:0771-****654
附件:1.2024年**市养老机构护理服务管理培训班服务项目评标细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报价函(格式参考)
****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