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港茗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港茗苑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港茗苑项目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新港茗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港茗苑项目****行政审批局以宿区行审核(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洋北街道,**仙女路绿化带,南至金港路,西至空地,北至湿地公园绿化带。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27063.47;主要建设安置用房以及商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用房等配套;共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含:1#、2#楼商业用房、3#社区配套用房、7#配电房、19#开闭所、住宅4#、5#、8#、9#、12#、13#、15#、16#、20#、21#主楼桩基、地库、人防土建及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给水、消防工程)、10KV居配电工程、通信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包含:11#、18#楼商业用房、住宅6#、10#、14#、17#、22#、23#主楼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给水、消防工程)。 2.3招标范围:新港茗苑项目一期、二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4.2亿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80%(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8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80%(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完成且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付清(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新港茗苑项目一期、二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采用远程评标。 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55分; (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3)**配置与业绩:20分; (4)监理大纲:21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3.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 09:00至2024年11月26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6031,监督部门:**市数据局。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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