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公告
****公司生物质颗粒竞价
发布时间:2024-11-18 20:38:27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8 23:00:00
原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19 09:00:00
原竞价截止时间: 2024-11-19 09:2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4-11-19 07: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9 23: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20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11-20 09:2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11-20 08:00:00
┃延期原因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申请延期。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分行营业部/****公司/210********052501099
┃详情描述
现就****公司****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 项目采取金隅冀**光招采平台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您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采购竞价 二、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及报价内容 (一)材料名称:生物质燃料颗粒 (二)需求量:暂估1000吨,有日保供量100吨的供货能力,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买方通知卖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全水份≤9%;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值≥3500千卡/千克;空气干燥基挥发份≥65%,;粒度:直径≤8mm、长度≤4cm;不含有砂石、泥土等不可燃杂质。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五)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 (六)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数量组织发货。卖方负责卸车至买方指定位置,卸车、装车、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额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挂账后分期付款。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电汇。 (八)合同期间,如遇市场客观环境较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三)采购类运输应具有相关安全资质和能力,严禁超质、超能力、超范围承接业务,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 (四)投标保证金收取 1. 参加投标人需交纳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3500大卡生物质燃料颗粒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告号”(开户行:****营业部;账号:210********052501099),****银行回单为据,****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公司负责管理,合同终止后3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投标方。 2.****公司交纳过投标保证金项目流标或未中标,但投标保证金未退回的投标人,投标人签署保证金“承诺函”提交平台审核,注明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流标或未中标项目编号(阳光采购平台查询),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可以无需再次交纳投标保证金。 3.在招标方有应付账款且高于保证金额度的,可由投标人签署保证金“承诺函”提交平台审核,注明应付账款金额、保证金金额、参与投标的招标项目名称,注明同意在应付账款中扣除,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可以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4.不得以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5.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同时作为多项业务的保证金。 (五)投标方报名前需与招标方联系,根据招标方需要进行实地勘查或送样品检验,报名截止前每个报名供应商考察取样一次(不超过两处货源地)或送样一次(不超过两个样品),样品检验结果以招标方质检结果为准,招标方通知质量合格的单位方可参与此次投标(竞价)。 (六)招标方需要时,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提供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放射性检测报告原件(放射性IRa≤1.0且Iγ≤1.0)。如放射性检测不符合指标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如涉及请提供)。 检测单位:辽****检验院。本部地址:**市**区崇**路61号,电话:024-****0952 ,**基地:****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甲3号(开发大路四环**侧200米**电话024-****8871 ****1453)。 (七)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 (八)车辆应符合重污染天气排放使用要求(要求国6以上)。 四、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对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三)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四)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五)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法参与投标: 1、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的;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招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3.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根据情况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八)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公告相抵触的任何要求。****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公司人员的管理,****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九)****公司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公司堆场情况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产品****公司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合同予以扣款结算,供应不符合控制指标产品不予结算,**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化波动,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一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但提出终止合同一方必须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 另一方同意,双方解除合同,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以于提出终止合同申请满一个月后解除合同,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合同执行。 五、投标人报名 (一)投标方应在报名时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报价采用网上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 (二)在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相应资质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应上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 (三)报名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且上传保证金的供应商也在三家及以上,则可进行报价,否则系统将自动流标。 六、投标人报价 (****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含运费、装卸车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一票结算,本次竞价的基准未税价格 930元/吨,最高成交价900元/吨,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价。 (二)投****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分别进行第一次报价,然后依次竞价。竞价时间为20分钟,每次竞价降幅为10元/吨。供应商每点击一次报价按钮,则在最新报价的基础上,自动按公告中设定的“涨降幅度”报价。 七、定标 到达竞价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自动发布中标公示,无需人为确定中标供应商且无需审核。 八、开标前。投标单位报价前可以到现场堪察、电话咨询。 九、 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十、其它说明: (一)本文件如有差错、失误,招标方保留修改的权利。 (二)本议标文件未尽事宜同招标部门联系。 招标部门:物资供应部 联系人:郑森电话:136****0757 现场堪查、技术咨询: 联系人: 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111000 **** 2024年 11月15日 |
┃联系人
郑森 / 136****075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59****1265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