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省级推广实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
2.2招标内容:为贯彻落实行业****工作部署,解决卷烟托盘电子标签无法满足件烟二维码信息存储需求问题,现就全省系统开展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进度)要求:
(一)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完成10个工作日内,按照《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技术规范》和《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对接方案》,完成在用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功能性适配改造,实现与行业调控项目打扫码系统、件垛关联管理节点的对接。
(二)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完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适配改造后的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在生产作业环境下的测试验证。
(三)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完成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报《卷烟托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适配改造工作总结报告》。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犯罪正在执行期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在递交****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④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公司及****采取禁入措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近两年内被烟草行业在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通报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到****(**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业务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请将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 ****685519 @qq.com的邮箱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71-****8282/****8030/****8050-637),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注:专票或普票,开具专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电子发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1至2个工作内发送至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请及时查收);
4.4费用支付: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现场获取可以采用公对公转账、现金、支付宝(三种方式任意一种)。
户名:****
账号:7814 0078 8011 0000 0968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海源中路支行
财务电话:0871-****8282/****8030/****8050-6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时间),开标地点为:**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会议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8.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评审费、专家费、场地费等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产生的获取招标文件、差旅、现场踏勘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次招标或招标人名义向投标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在线形式发布。
8.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拓东路3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谭先生
联系电话:0871-****5433、****73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 系 人:张俊、果磊、张雪丽、张广闻、王毅、张俊林、李庆梅、侯树西
联系电话:0871-****8282/****8030/****8050-636/640
监督单位:****规范办
联系方式:0871-****7842
地址:**市拓东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