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通信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20: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预算金额 | ¥83.92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292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自治区**县沿河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0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29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通信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83.9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9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通信设备项目包含的所有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质保期:1年,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只有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政府采购政策:
4.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
4.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5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落实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四。
7.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自治区**县沿河路
联系方式:139****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5幢1单元301号
联系方式:134****2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134****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