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公司2025年低速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
1.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79.5万元(含税)。
1.4本次招标预估采购4000台10端口集中式充电桩主机、40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主机和160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从机,集中式充电桩和分布式充电桩端口比5:5。规格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1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集中式-10端口-交流设备 | 4000 | 384.00 |
2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2端口-交流-主机设备 | 4000 | 79.10 |
3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分布式-2端口-交流-从机设备 | 16000 | 316.40 |
合计 | 24000 | 779.50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中标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如下: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预估中标数量 |
第一中标人 | 60% | 467.70 | 2400台10端口集中式充电桩主机; 24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主机; 96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从机。 |
第二中标人 | 40% | 311.80 | 1600台10端口集中式充电桩主机; 16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主机; 6400台2端口分布式充电桩从机。 |
1.6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台) |
1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集中式-10端口-交流设备 | 4000 | 849.56 |
2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2端口-交流-主机设备 | 4000 | 175.00 |
3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分布式-2端口-交流-从机设备 | 16000 | 175.00 |
1.7交货期:招标人根据框架协议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提供该订单要求的全部货物。
1.8交货地点:**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备的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须至少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2)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4****公司****公司****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5)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5投标人须承诺对**铁塔开放接口协议,配合完成供货设备与“中国铁塔电动车充电公共服务系统”的连接,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6投标人须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免费提供充电桩主机及配件(按中标设备数量的5%)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用于维修替换,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产品责任保险投保承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次采购产品提供有效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保险期应覆盖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承诺的保修期,保单中规定的赔偿限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或****公司****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或****公司****公司列为**级或****公司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项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仍需获取word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款发票开具事宜,请联系蒙女士,电话0771-****331电子邮件:****@163.com】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1本项目对“低速电动车充电桩”的样品进行评分,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样品,样品非资格项。样品的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样品名称及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数量 |
1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集中式-10端口-交流设备 | 1台 |
2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2端口-交流-主机设备 | 1台 |
3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分布式-2端口-交流-从机设备 | 1台 |
7.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时间),**市**区金浦路7号世纪**508号房。建议在工作日期间递交并提前联系代理机构相关人员。每个样品上需要有相应的标签标明具体的对应本次应答的产品名称和型号,并密封递交。如样品的品牌型号与应答产品的品牌型号不一致的将不得分。
7.3样品递交联系人:翁慧珊159****4839/林妘155****1736。
7.4样品接受邮寄,如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应将样品邮寄递交至**市**区金浦路7号世纪**508号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样品邮寄的在途时间,确保其样品在招标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地点(因邮寄原因导致样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5逾期递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枫林路15号
联 系 人:莫经理
联系电话:0771-****8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东路89号 邮编:530003
项目负责人:陈明杨/覃振祝/唐佩玲/苏育光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181****1094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人2:林 妘 电话:155****1736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3:翁慧珊 电话:159****4839 电子邮件:****@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163.com
异议联系方式:181****1094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