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9 17:00:00
项目名称 | ****配套区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路以西一宗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地上建筑物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79776.00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09 | ||
评估机构 | 伊犁君辉房****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80000.00 | ||
租赁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租赁方名称:中华人****海关 联系人:薛强强 联系电话:186****9777 | |
租赁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租赁方决策文件 | 《****海关党委会会议纪要》(霍关党委纪要〔2024〕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华人****海关 |
重大事 | /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土地及房产位于中华人****海关**中心配套区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路以西,地上建筑物分为5处房产,面积为571.65平方米,其中熏蒸库房面积199.84平方米、 药品库房面积 139.36平方米、 门卫室面积 86.45平方米、 办公室面积86.45平方米、无害化处理室面积59.55平方米,建筑结构均为砖混,建成年份为2017年。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划拨,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土地面积为27246.92㎡,土地使用权证号:新(2024)**市不动产权第****001号;****处理场,目前闲置。 二、本次租赁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未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出租方已提供承诺租赁资产权属归其所有的承诺函。 三、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及**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因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失及违约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标的现状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承租人未经过出租人的书面标准性文件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整体的构造,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拆除地上附着物、挖坑、挖井等一切改变租赁资产构造的行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项目。 四、本次租赁房产实际交付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交付面积与租赁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五、本次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方报****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权属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若该房产因无权属证书和相关规划、验收等原因涉及拆除或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等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首期挂牌租金为:18万元/年;租赁期限:5年;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30日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以5 %递增率增收租金。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8 09:00:00 至 2024-11-2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产权交易市场(www.****.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6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9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18 09:00:00-2024-11-29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咨询电话 | 0991-****181 152****9897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3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市**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