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扩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中心)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7134740 | 建设单位法人:靳令经 |
阎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银泽路8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市**区 银泽路828号 |
经度:121.23758 纬度: 31.0693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23 |
松环保许管〔2020〕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8345 |
1565 | 运营单位名称:********中心) |
123********71347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CB4RXP9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0MA1HTKEN4A | 竣工时间:2024-02-08 |
2024-02-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9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B3DC065C59BC403B8382E4642FEFD41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专科医院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不变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981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000 平方米,包括1#门诊综合楼、2#康复住院楼A、3#康复住院楼B、4#后勤行政楼、5#儿科综合楼、7#高压氧仓、8#污水处理站、9#生活垃圾房及医疗垃圾房、10#门卫室、11#用户站等单体建筑;地下建筑面积25125平方米,共1 层,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以及医疗辅助用房等。增设有床位700 张,扩建后全院床位共计1000 张。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不变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院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处理站1,2****处理站3臭气经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3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尾气分别通过5#、6#、14#的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 2016)要求;周边废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标准要求。 康复工程科矫形器废气通过集气罩捕集后通过过滤+活性炭处置后通过7#19.6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2台2800kw热水锅炉从8# 排气筒排放,2台1745kW蒸汽锅炉从9#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均约36m。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要求。 食堂炉灶上方设置油烟集气罩,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进入8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4根10#~13#排气筒于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9m。本项目拟安装经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去除效率≥90%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确保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1.0mg/m3,臭气浓度小于60(无量纲),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病理科在通风橱内使用福尔马林(甲醛溶液)固定切片,产生甲醛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楼顶15#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9m,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 检验科使用二对半试剂盒检测,在1台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自带HEPA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到检测科室内。 垃圾房臭气通过UV光解除臭措施后从16# 15m高排气筒排放。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及灭蚊蝇药水,垃圾箱应保持密闭状态,防止无组织臭气散发,可以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0#轻柴油,柴油燃烧烟气由排气筒引至康复住院楼A房屋面17#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约34m。 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6 次/小时,根据防火分区,汽车尾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地面6个2.5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地下停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砂后和其他****处理站采用“生化+消毒”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项目东侧光星路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房水泵、配电室变压器、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外机、风机和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装减振基础、风机出风口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网等。其中,医疗废物、格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网等危险废物应一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上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经区(****管理部门确定的,经社会公布的,从事本辖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活动的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资质单位处置;矫形器边角料回收利用后环卫部门回收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 实际建设情况:基本相同,部分排气筒调整 |
1. 因工程需要(调整了食堂设备摆放位置,将烧水器和食品保温设备集中安放),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由4 根(10-13#)变为3 根(10-12#),另一根转为蒸汽排口(13#),不涉及油烟污染物的排放(烧水器和保温设备用); 2. 因工程需要(排气管道跨度较大,无法合并),病理科废气排气筒由1 根(15#)转变为2 根(15-1#与15-2#);********中心)扩建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3. 因固废间隔断(生活垃圾区、一般固废区、危废区)由原本不封顶调整为封顶密闭,原有排气筒(16#)仅能处理生活垃圾区一侧废气,故增设一根排气筒处理危废垃圾区废气(现为16-1#与16-2#);减小医废垃圾间面积(由83m2减小至75m2),增设危废间,存放废UV 灯管、生物安全柜过滤网、废活性炭。 4. 减少一个雨水排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9.18 | 21.626 | 0 | 0 | 0 | 30.806 | 21.626 | |
19.645 | 13.3 | 46.695 | 0 | 0 | 32.945 | 13.3 | |
2.48 | 2.46 | 5.346 | 0 | 0 | 4.94 | 2.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702 | 0 | 0 | 0 | 0 | / |
0 | 0 | 2.687 | 0 | 0 | 0 | 0 | / |
0 | 0 | 0.3708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03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2 | 隔油池(食堂废水预处理) | /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项目废水预处****处理站,不做检测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共三组)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2 | 恶臭处理设施(活性炭)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3 | 恶臭治理设施(垃圾房,两组)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4 | VOCs吸附装置(活性炭,病理科2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5 | 综合废气处理(康复工程科,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已监测,达标 | |
6 | 锅炉低氮燃烧系统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已建成,运行良好 | 因工作时间 (燃烧时间)<30mins,无法达到监测工况要求,未做检测,项目设备有相关许可证,故认为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已监测,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危废/医废分类收集处理 | 一般固废、危废/医废分类收集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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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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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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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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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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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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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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