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交易”系统与科创“一张网”对接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条目 | 内容 |
****“e交易”系统与科创“一张网”对接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 |
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e交易”系统与科创“一张网”对接项目,针对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主要需求包括为增加科技成果公示板块、科创“一张网”成果库与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成功的成果进行关联、增加科创“一张网”推送科技成果库接口、关联科技成果交易推送至科创“一张网”。针对产权交易业务系统主要需求包括科创“一张网”网站将用户信息同步e交易会员端、成果入场接受科创“一张网”标的信息、线下成果成交公告、线下成果交易凭证、线下成果结算成交款功能。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 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中心****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规定“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后,可直接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理由为:本次“e交易”系统与科创“一张网”对接项目,根据中心《阳光采购实施办法》第八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向****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提供承诺函); (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6)《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15:00至2024年11月22日15: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35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软件购买费用、定制开发费用、部署和集成费用,以及后续的维护费用和技术支持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 2、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元;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标准的8折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我单位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平台账户信息 | 账户名:**阳光采购****公司 开户行:中国****分行 行号:104****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签署合同签订后,收到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2、**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3、易交易(http://www.****.com/); 4、**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阳光采购****公司 地址:呼和****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8120 技术支持:0471-****040 采购单位:**** 地址:**自治区**市**区晨光街2****中心0101、0102室 联系人:徐鑫柱 联系电话:185****5055 |
异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操作指南 | 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