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修招S—2024—002号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县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委员会以修发改城市〔2024〕96号,项目代码:2405-410821-04-01-915439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常庄社区、西常社区、****社区、洼****社区中、低压燃气管道建设,包括低压工程建设13307户,低压采用架空与埋地相结合的施工方式,架空采用镀锌钢管,埋地采用PE管道;中压工程21509.6米,中压管道采用开挖和定向钻相结合的施工方式,中压全部采用PE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建设地点:**县。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 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年月份向后推算,提供经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8.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申请,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时间);
4.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6.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开发区办公楼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2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8.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交易中心新网站“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0000
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661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方式:0391-****610
地址:**县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1-****222
地址:******示范区**路2811号腾云数字经济产业园1号楼D2-8附7
10.监督单位
****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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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