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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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2024-11-19****(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公司****集团有限公司2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合计 | 担保措施 |
****公司 | ** | 57,950,000.00 | 67,499,617.45 | 125,449,617.45 | 1、许健、胡云河、周训宽、胡炜提供共同还款承诺;2、**巨****公司持有的****社区******社巨和美术小区地下车位-2层30768.84㎡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
****集团有限公司 | ** | 49,950,000.00 | 66,770,441.03 | 116,720,441.03 | 1、胡云河、胡云良、李弘、陈树云、朱玉聪、**万****公司、**巨和南亚未****公司、****集团****公司、**安****公司、**巨****公司提供共同还款承诺;2、**安****公司持有的******办事处****居委会8538.71㎡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07,900,000.00 | 134,270,058.48 | 242,170,058.48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组包或单户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069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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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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