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8 |
**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遂自然资网出(采矿)告字〔2024〕第1号补充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军民路2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省**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五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 开采矿种:玻璃用砂 地理位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1°20′31.34″,东经 110°02′05.78″ 面积:0.172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矿产**储量:**范围内累计查明玻璃用石英砂矿控制**量原矿矿石量617.9万吨,推断**量原矿矿石量58.1万吨、含砂率83.28%,淘洗后控制**量矿石量514.6万吨,推断**量矿石量48.4万吨。剥离总量133.7万方(覆盖层**组粘土73.4万方;**组夹层60.3万方),剥离比为0.35:1。2.设计利用的矿产**储量:按照《**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矿产**开发方案审查意见书》(湛矿开审字[2024]7号),本**内控制和推断**量可信度系数均取1.0,设计利用玻璃用石英砂原矿矿石量为676.0万吨,含砂率83.28%,淘洗后石英砂为563.0万吨。剥离总量为133.7万方。3.按台阶开采圈定终了境界后,最终确定开采玻璃用石英砂原矿矿石量为664.36万吨,含砂率为83.28%,淘洗后的石英砂为553.28万吨;总剥离量126.51万方(覆盖层**组粘土69.42万方;**组夹层57.08万方)。4.根据《**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恒品矿评报字﹝2024﹞第052号),**范围内最终可采出的矿石量为651.07万吨;综合利用剥离层及夹层粘土123.97万方。 开采标高: 26.83米至 -25米 **开发利用情况:尚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竞得人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编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程序做好方案的审查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参照《******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自然资规字〔2020〕6号)的要求,在取得采矿权登记后1个月内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统一计提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竞得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承担书******局。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3年 含基建期和闭坑治理期各1年,生产服务年限约11年 起始价:8111.5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27日 网上地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0800/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https://ygp.****.cn/ggzy-portal/#/440800/inde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800/index)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2)《**市公共**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矿业权出让竞买人)》《**市公共**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等相关资料,意向竞买人可以从**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800/index)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4)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6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起拍价为8111.56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至少一个增价幅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拍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储量核实报告》《**省**县杨柑镇青水村**玻璃用石英砂矿矿产**开发方案》虽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出具并经专家审核通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采矿权出让技术资料与**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出入,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出让****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4.竞得人必须自签订《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采矿权出让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解除《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 5.由于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致使竞得人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或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或土地权属人违反《采矿用地意向性协议》及非采矿权人自身原因等因素导致不能(或继续)采矿的,按照《****征收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局按照已缴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退补。因采矿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继续采矿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竞得人在开采矿产**前,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林、用地、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还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7.竞得人在矿产开采过程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8.**进出道路由采矿用地土地权属人负责协调修建,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道路用地不是采矿用地土地权属人的,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权属人协商。 9.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向******交易中心******局)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759-****819、0759-****00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站、****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局 2024年11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