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516.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泗城镇旦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燃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燃气用地 | 10516.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91 | |||
起始价: | 49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符合参加竞买条件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允许联合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者不得参加竟买。 (二)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四)竞买申请人必须按《**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二楼自然**调查开发与确权登记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二楼自然**调查开发与确权登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出让成交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按照出让方案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的时间缴清全部出让土地价款,挂牌成交后所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保证金。已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不退还保证金。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社区西灵小区207号
联 系 人:黄文华
联系电话:0776-****6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新秀分理处
开户账号:643********045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