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40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环东路以北,机电路以东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4031 | ||||||
投资强度: | 31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89.844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39 | ||
起始价: | 2689.8447万元 | 加价幅度: | 22.2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一楼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一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9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根据****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号宗地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7.5%。 (七)根据《******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和配件要求的通知》,****号宗地按照该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九)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账 号:664********0000052385 行 号:402****00219 2、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14********4426816 行 号:403****00010 3、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045********022060 行 号:103****56116 4、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139****11737 行 号:104****00028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38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